| 服務 | 宣傳教育服務 |
| 服務形式 | 個人服務提供合同 |
| 服務內容 | 按要求到中心指定地區及商鋪進行宣傳教育,包括: .派發宣傳單張,進行宣傳及講解服務 .回應及記錄商戶查詢,並配合項目所需之統計服務 .對所執行服務進行拍照記錄,填寫服務記錄表,及處理相關服務資料 .合約期內每人需走訪300間商鋪 |
| 資格 | .年滿18歲之澳門居民 .具高中或以上學歷,歡迎在讀大學生 .具備高度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,態度積極、主動、有禮,具良好溝通、表達及抗壓能力 .熟悉辦公室軟件操作及電腦文書處理(具相關技能認證或專業資格優先) .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.須在財政局登記為「自由或專門職業」人士 .須通過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的面試 |
| 服務日期及時間 | 第1期合約:2026年7月1日至8月31日 第2期合約:2026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.合約期內每週至少提供一次宣傳教育服務(具體日期與時間由中心視乎服務進度協調) .需定期返回中心進行服務進度匯報(包括相片存檔、資料錄入) .節假日及公衆假期無需提供服務 |
| 服務報酬 | 每期合約澳門元6,000 |
| 公佈日期 | 2026年6月18日(接受申請中) |
注意:申請者必須自行審視現職工作(如有)簽署之工作合同是否許可同時作出自由或專門職業開業登記,或現職工作單位會否另行批允擔任有關服務。
申請方式︰
申請人請連同以下文件提交電郵至:vacancy@cpttm.org.mo
電郵主旨請註明為:“申請成為個人服務提供者-宣傳教育服務"
.個人簡歷表(必需包括姓名,聯絡電話)
.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副本
查詢電話:
對外合作及拓展部:8898 0874 (梁小姐)
| 服務 | 企業訪查服務 |
| 服務形式 | 個人服務提供合同 |
| 服務內容 | 按要求到本澳企業的經營場所進行訪查工作,包括: .按既定提綱對企業進行訪問 .按既定的要求對項目內容進行拍照記錄確認 |
| 資格 | .年滿18歲之澳門居民 .正修讀或已具有大專之教育程度 .須在財政局登記為「自由或專門職業」人士 .須通過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的面試 |
| 服務時間 | 按中心與服務提供者協商之時間 |
| 服務報酬 | 按完成每1個個案訪查程序計算︰MOP70/個 |
| 公佈日期 | 2026年1月19日(接受申請中) |
注意:申請者必須自行審視現職工作(如有)簽署之工作合同是否許可同時作出自由或專門職業開業登記,或現職工作單位會否另行批允擔任有關工作。
申請方式︰
申請人請連同以下文件提交電郵至:vacancy@cpttm.org.mo
電郵主旨請註明為:"申請成為個人服務提供者-企業訪查服務"
.個人簡歷表(必需包括姓名,聯絡電話)
.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副本
查詢電話:
資訊系統及科技部:8898 0829 (戴先生)